穗绿十字两产品被移出地方医保目录,巨额销售费用引监管八问

  递表不久的广州绿十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穗绿十字”),随着2022年进入尾声,压力又多了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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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产品被移出地方医保目录

  2021年8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国家统一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各地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同时,《意见》要求各地原则上在3年内完成清理规范,并同国家政策衔接。2022年7月,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到2022年底,全国所有省份都将完成地方增补药品“消化”工作。

  随着医保目录政策的调整,各地医保目录陆续与国家医保目录衔接,部分进入地方医保目录而未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陆续被地方医保目录调出。这其中,便有穗绿十字的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Ⅸ)普舒清进入了江苏、上海、辽宁、广东等10个地区的地方医保目录,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7AA-Ⅲ)普达深进入了江苏、上海、安徽、 广东等9个地区的地方医保目录。

  目前上述地区的地方医保目录已将普达深和普舒清移出。普达深和普舒清为公司主要产品之一,地方医保地区为其报告期内重要市场区域,在被调出地方医保目录后,将不再享受地方医保支付政策(江苏和上海享受至2022年年底)。

  这对穗绿十字经营业绩的影响,或许并不会小。2021 年,普达深和普舒清销售收入分别占公司主营营业收入的36.62%及17.83%。且穗绿十字销量最大的区域为华东、华北和华南地区,报告期各期,上述三个地区的销量合计占公司总销量的79.70%、80.00%、78.29%及75.29%。

  在对公司IPO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中,交易所要求穗绿十字:说明主要产品在相关疾病治疗中的重要性,对应病症同类竞品或替代品及其纳入医保目录情况;除普达深和普舒清外,发行人其余产品是否存在被调出医保目录的风险,列示各地将发行人主要产品调出医保目录的具体时间或时间表;结合被调出前后的销量、收入变化情况,分析产品调出医保目录对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销售渠道与模式、财务数据的影响,影响较大的,量化披露相关风险。

  另外,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各销售区域主要产品销量及占比变化,说明销售区域集中的原因及合理性,与产品需求分布是否匹配,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直接或间接股东是否存在为药品采购审批人员、负责人持股的情形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广东省科学院旗下广科咨询首席策略师沈萌向《港湾商业观察》表示,移出医保目录,有两方面影响,一方面是价格收益不受医保目录限制,另一方面是可能流失大量医保需求,而对于以销售驱动营收的企业,后者的影响或许远大于前者,不利于企业业绩结构稳定和优化。

  如沈萌所言,被地方医保目录移出,对穗绿十字这两款主要产品的影响已经于今年上半年立竿见影。因为普达深和普舒清不再享受地方医保支付政策,患者自付金额的增加导致医生和患者使用该产品的意愿有所下降,2022年前六个月,普舒清和普达深销售收入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51.49%和51.47%,销量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49.12%和33.48%。

  穗绿十字对于该下滑的解释是:虽然根据江苏和上海地区医疗保障局的相关规定, 普舒清和普达深在2022年12月31日前仍享受地方医保支付政策,但因地方医保目录调整对于未来患者药品使用的影响较为明确,医院已提前降低了相关药品的采购、储备量,普舒清和普达深在江苏和上海地区的销售已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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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费用率近五成引八问

  穗绿十字的销量不只受医保目录影响,也要承担来自行业竞争的压力。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为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Ⅶ)绿支安、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Ⅸ)普舒清、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7AA-Ⅲ)普达深和地塞米松棕榈酸酯注射液(多力生),报告期各期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70%以上。

  除穗绿十字外,目前海思科持有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Ⅶ)和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Ⅸ)的国内生产批文,安徽富邦药业有限公司持有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Ⅶ)的国内生产批文,北京托毕西药业有限公司持有地塞米松棕榈酸酯注射液的国内生产批文。市场份额竞争激烈。

  在这样的环境下,穗绿十字于报告期内分别实现了2.74亿元、5.48亿元、7.88亿元及3.03亿元的营收;-376.09万元、6892.45万元、9761.58万元及3281.45万元的净利润。不难看出,公司的净利润水平相比自身营收来说并不算高。

  这与公司的销售费用有一定的关系。正如上述提及,穗绿十字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压力。公司各期销售费用分别为1.36亿元、2.70亿元、4.08亿元及1.3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9.73%、49.27%、51.72%及45.07%。2020年、2021年销售费用分别较上年增长98.34%和50.93%,穗绿十字表示主要系公司加大市场推广力度,销售费用随着销售规模快速增长而增加。

  与自身同期营收、净利润比较,穗绿十字的销售费用不可谓不高。在审核问询中,交易所八问销售费用:比如推广商是否存在仅为发行人提供推广服务的情形,是否专为发行人营销服务设立,是否实际承担相应工作内容,是否存在通过购买或虚开发票形成资金体外循环、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结合各期主要推广活动组织方、活动内容、频次、人次、费用报销支出情况等说明费用支出的合理性,推广服务费中是否存在销售返利,如是,请说明相应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费用构成情况说明报告期内费用核算及归类是否准确,进一步分析说明发行人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等等。

  沈萌认为,医药企业的销售费用在营收占比高,说明其在研发创新方面的能力相对较弱,不是营收的主要驱动力,市场竞争的差异化优势不明显。在研发创新能力不强的情况下,销售费用率改善的可能性较小,也就是如果缺少销售的支撑,营收可能出现明显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