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翔与应莹离婚案未获法院支持,应莹:继续上诉

  金融界4月6日消息 应莹发布上诉状,请求判令撤销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19)沪0101民初11385号民事判决,发回重审或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4月5日,应莹在微博发文称收到了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的离婚案判决书。从2019年3月底递交起诉状要求离婚到今天拿到判决书,历时整整四年,黄浦区人民法院终于给了一个结果:原告应莹要求与被告徐翔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徐翔、应莹离婚案判了!黄浦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难以认定原、被告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应莹在微博中称,法院给出的意见是“难以认定原、被告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应莹称,她认为黄浦区人民法院的判决违背了《民法典》的基本精神,将依法向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7年1月,“前私募基金一哥”徐翔被判决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110亿元,没收案件中违法所得约93.37亿元。在2021年7月9日刑满释放。

  据应莹表述,“徐翔案发后,家庭名下接近210亿元的资产都受到查封,这些财产中,有约130亿元是与案件无关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我们夫妻共同财产,也包括徐翔父母、儿子、泽熙系公司等的合法财产。”

  2019年3月,应莹向黄浦区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请求法院判令其与徐翔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莹和徐翔离婚案于2019年8月在关押徐翔的青岛监狱内开庭,徐翔当庭表示同意离婚,但当天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