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翔妻子应莹:我收到了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的离婚案判决书 法院对离婚不予支持
徐翔妻子应莹发文称离婚案终于判了,自己收到了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的离婚案判决书。
以下为全文:
昨天,我收到了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的离婚案判决书。
从2019年3月底递交起诉状要求离婚到今天拿到判决书,历时整整四年,黄浦区人民法院终于给了一个结果:原告应莹要求与被告徐翔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法院给出的意见是“难以认定原、被告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并以此为由不判决离婚,令人啼笑皆非。2019年8月在青岛城阳监狱开庭时,我和徐翔都当庭表达了离婚的意愿;去年年底在上海第二次开庭时我们双方仍一致要求离婚,黄浦区法院却依然做出了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判断。
离婚案已拖了我整整四年,现在又违背我的意愿由法官做出我们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判断来继续拖下去,令我感到愤怒而又无奈!《民法典》关于婚姻条款的核心精神是保障婚姻自由,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我认为黄浦区人民法院的判决违背了《民法典》的基本精神,我将依法向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离婚诉讼期间,青岛中院的原执行法院刘伟和现执行法官于江涛无视《民法典》,不依法分割,多次野蛮执行我家庭的合法财产。有网友私下透露给我,刘伟现在已辞去青岛中院的公职,远走海外。而于江涛法官以刘伟移交的所谓的资产清单为依据,翻脸不认当初刘伟代表青岛中院所做的会依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的承诺,多次野蛮执行案外人合法财产,对我所提的案外人执行异议至今不立案。作为执法者于江涛法官知法犯法,公然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违背中央优化营商环境,依法维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精神。
人在做天在看,我将继续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并将此过程一一记录,非常感谢各位网友一路以来的支持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