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大变化!主板也迎来"交易笼子",影响多大?券商APP这一功能或需优化
主板也迎来了价格交易笼子。
2%上下限制的价格交易笼子最早在科创板股票交易上实行,后来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中也进行了适用,本次全面注册制改革,主板也引进了该制度。与此前不同的是,本次还增加了“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即0.1元)”。
券商中国记者采访获悉,新的价格交易笼子下,在申报买入时,是取2%与0.1元的孰高值。对于部分低价股,在价格申报时可以不必参考2%限制,直接增加或者减少0.1元。此举是为进一步扩展低价股的报价空间。对于高价股,价格笼子可以很好地限制股价大涨大跌,降低价格冲击,改善流动性。
此前,超过价格笼子的申报会暂存在系统,满足条件时还能成交。新规是超出范围的直接是无效申报。业内人士表示,此举可以减少价格的操纵与散户的跟风。另外,部分券商APP的条件单功能可能会失效,需要进一步优化。
主板也实行交易价格笼子
上交所发布的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称,买卖股票的,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要求: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和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高值;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和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低值。
与此同时,对科创板股票的交易也作出了特别规定。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要求: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上交所在交易规则的起草说明中表示,优化主板交易制度。其中之一是优化有效申报价格范围规定,在复制科创板股票现有2%有效申报价格范围要求的同时,增加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安排。
深交所在对交易规则进行修订时表示,同步优化主板、创业板交易制度。其中优化了价格笼子机制。在现行2%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基础上增设“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机制安排,当2%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不足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即0.1元)时,取至0.1元,给予低价股必要的申报空间。
具体规定为,股票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有效申报价格,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和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高值;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和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低值。
充分考虑低价股的报价
本次价格笼子的优化,一个较大的亮点是引入了“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这是什么意思呢?
一家头部券商营业部负责人向券商中国记者进行了解释。该人士称,根据现在的规定,一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是0.01元,那么十个的话就是0.1元。所以就可以将规定理解为,在买入股票时,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2%和0.1元的孰高值。
“此前,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对于部分低价股,不得超过2%的报价导致限制比较严格,报价空间比较窄。比如,2块钱的股价,买入时的申报价格不得超过2.04元,申报空间最高向上触及0.04元,就比较窄了。现在的新规可以取0.04元与0.1元中的孰高值,所以报价可以是2.1元了,有效扩展了低价股的报价空间。”上述营业部负责人表示。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本质上就是对于部分低价股,实行了价格交易笼子的豁免制度。根据0.1元反推,低于5元的低价股申报价格可以多或者少0.1元,而不用受2%的价格笼子限制。
在北大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刘玉珍看来,价格笼子设计的初衷主要是防止大单报错(即“乌龙指”)、大单扫货或砸盘而造成股价的暴涨暴跌,但此前试点注册制阶段基于个股价格比例设置有效报价范围也限制了低价股的报价空间,使得低价股价格的真实信息更难及时在市场上得到揭露。在2%基础上增设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能够兼顾高价股与低价股、给予低价股更多的申报空间,从而在精准筛选可疑订单或错报订单的同时,减小价格限制对股票价格发现效率的负面影响。
防止价格大涨大跌
除了扩展低价股的报价空间,价格交易笼子的另一个功能,就是限制高价股的大涨大跌。
“以前主板可以直接打板交易,也就是可以直接以110%的价格进行申报,从而迅速拉高股价。有了价格笼子,最多申报102%的价格,起到了稳定价格的作用。”一市场资深人士向记者表示。
刘玉珍表示,在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的价格笼子实施后,有效报价范围以外的委托比例大幅减少、订单报价更加集中。而这种集中委托申报的设计能够在有限的价格变动范围内撮合更多交易,进而带来了买卖价差的减小和价格冲击的降低,改善了日内短期交易的流动性。
在投资者具体的操作层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对于主板股票,只有涨到8个点才能挂涨停价,7个点的时候下单就是废单;下单超过现价的上下2%就是废单;此后,天地板、地天板消失。”上述营业部人士表示。
另外,本次改革还有一个重大变动。此前,创业板注册制价格笼子规定,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限价申报不能即时参加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订单暂存机制);当价格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而最新的规定是,申报时超过涨跌幅限制价格或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价格笼子的订单暂存设计有股价操纵的隐患,例如拥有信息的投资者可能通过订单布局,在基准价格被触发后实现一系列暂存订单的连续激活,带来潜在散户的跟风和价格的暴涨暴跌。现在,订单暂存调整为直接拒单,在增强交易即时反馈的同时,还能够减少市场恐慌时散户的跟风行为,从而使市场上的交易活动更加理性。”刘玉珍认为。
有券商人士向券商中国记者表示,这一改变,使得目前券商APP上的条件单功能可能失效了,需要根据新规进一步作出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