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质量行业垫底: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银证券等被行业协会评为C类

  为促进证券公司归位尽责,提升执业质量,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通过对证券公司财务顾问业务的项目质量、业务规模、业务管理、合规诚信等指标进行评价,于2月3日发布了2022年证券公司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结果。

  此次评价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评价对象是期间从事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并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39家证券公司。最终评价结果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8家、B类23家、C类8家。

  值得注意的是,头部券商广发证券、招商证券此次评价仅获C类。从质量评分标准来看,项目质量和合规或为财务顾问业务考核重点。而随着合规要求的加强,中德证券、招商证券2023年评价或不容乐观。

  广发证券、招商证券、中银证券等8家获C类

  根据中证协发布的2022年证券公司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结果显示,在39家参评证券公司中,有8家被评为A类券商,分别为东兴证券、国金证券、平安证券、中德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中信证券和国泰君安。

  执业质量行业垫底: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银证券等被行业协会评为C类

  中证协公告显示,2021年有99家证券公司参与评价,其中A类14家,B类17家,C类68家。

  与2021年相比,2022年A类券商减少了6家。国泰君安、平安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和中信证券连续两年保持在A类,东兴证券、国金证券和中德证券则为新进入A类。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等8家券商则从2021年的A类跌到2022年的B类。

  从参评家数来看,2022年度有39家证券公司参与评级,而2021年与2020年度参评证券公司分别达99家和96家。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与2020年度在评价期内没有证监会核准项目的证券公司也可参与评价,且评价结果为C类,这也是导致2022年总参评家数及C类公司较前两年明显减少的主要原因。

  项目质量和合规或为财务顾问业务重点

  此次证券公司财务顾问执业质量评价,是根据2022年5月13日中证协发布的《证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评定。

  该《评价办法》在2013年9月发布的《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工作指引》(以下简称“《评价指引》”)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评价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评价指引》同时废止。

  根据《评价办法》,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指标由基本指标和附加指标构成。其中,基本指标满分100分,包括项目质量指标50分、业务规模指标20分、业务管理指标10分和合规诚信指标20分;附加指标为业务创新指标,最高20分。原则上得分排名前20%的为A类,排名后20%的为C类,其余为B类。

  从目前公布的质量评价标准来看,项目质量指标分值较大,为50分。项目质量指标包括项目评级指标和项目撤否指标。其中,项目评级指标是以证券交易所对证券公司承做前述项目的执业质量评级结果为依据,为40分。

  执业质量行业垫底: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银证券等被行业协会评为C类

  除此之外,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也很重视合规方面的内容。《评价办法》显示,证券公司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评价结果为C类。

  公开信息显示,此次评价8家C类券商中,至少有1家在评价期内受到过行政处罚。

  2021年11月2日,华龙证券因蓝山科技发行保荐案被采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150万元,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同时对赵宏志、李纪元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措施。

  中德证券、招商证券等券商2023年评价或不容乐观

  根据《评价内容》中合规的具体要求,已有多家券商2023年的评价不容乐观。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至少有两家券商已受到过行政处罚。其中包括2022年度处于A类的中德证券和处于C类的招商证券。

  2022年6月13日,中德证券因对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案被采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5,660,377元,并处以11,320,754元罚款,同时对杨丽君、王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十五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2年9月19日,招商证券因对中安科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案被采取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150万元,并处以3150万元罚款,同时对陈轩壁、俞新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除此之外,《评价办法》显示,证券公司受到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责令定期报告等行政监管措施的,每次扣8分。

  2022年11月11日,华安证券因投行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合规人员独立性不足等问题被采取出示警示函措施。2022年12月9日,广发证券因作为蓝盾股份的财务顾问出现督导工作问题被采取出示警示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