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进一步完善私募资管计划负债杠杆比例限制 强化关联交易规制

  金融界1月13日消息 证监会修订《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证监会在总结资管业务规范整改经验基础上,积极回应市场合理诉求,针对部分规定适应性不足等问题,对资管规定作了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为:一是规定证监会基于审慎监管原则对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实施差异化监管。

  二是放管结合,促进私募股权资管业务充分发挥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对私募股权资管计划分期缴付、扩募、费用列支、组合投资等规制进行一系列优化,适应私募股权资管业务投早、投小等业务特点,同时强调防范“明股实债”等违规行为。

  三是适当提升产品投资运作灵活度,更好满足市场需求。包括完善集合资管计划人数限制规定、允许最近两期均为A类AA级的期货公司投资场外衍生品等非标资产等。

  四是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安排。包括完善私募资管计划负债杠杆比例限制,加强逆回购交易管理,强化关联交易规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