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牙茅”通策医疗实控人收百万罚单,事起信披违规!曾怒怼投资者!“不是我们欢迎的股东”

  在公告被立案调查一个月后,“牙茅”通策医疗实控人吕建明收到了价值百万元的罚单。

  12月23日晚间,通策医疗公告,实际控制人吕建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吕建明处以100万元罚款。为了撇清关系,通策医疗在公告中特别强调本次行政处罚系对实际控制人个人的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此次,价值百万元的罚单源于通策医疗实控人吕建明的信披违规问题。具体违规过程,通策医疗在予以详细披露:

  2021年9月29日,通策医疗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以妇幼子公司股权参与基金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下称《议案》),拟以全资子公司浙江通策妇幼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策妇幼)股权参与浙江通策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壹号基金)。壹号基金由吕建明实际控制。

  9月30日,通策医疗发布《关于以妇幼子公司股权参与基金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披露将以14,326.79万元货币形式逐期同比例出资,占壹号基金出资比例的28.6536%,壹号基金以同等价格受让通策妇幼股权,实现以子公司股权置换为壹号基金28.6536%股权的交易实质。

  10月18日,通策医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

  10月19日,通策医疗向壹号基金支付出资款14,326.79万元。同日,壹号基金将14,320万元转入吕建明控制的其他主体,资金经多道转账最终主要用于银行还款。

  12月30日,壹号基金向通策医疗支付收购通策妇幼的股权转让款14,326.79万元。

  上述过程中,通策医疗对壹号基金的出资款14,320万元在2021年10月19日至12月30日期间被用于实际控制人吕建明控制的其他主体向银行还款,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重大事件。

  吕建明作为通策医疗实际控制人,组织安排相关资金划转,未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公司,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吕建明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发生上述情形”的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吕建明处以100万元罚款。

  其实这也不是吕建明第一次惹出麻烦,去年十月,吕建明曾公开对投资者大放厥词,惹出轩然大波。转过年,吕建明又因为不顾防疫政策,“走偏门”托关系入寺庙烧香,再次登上热搜。

  去年十月,吕建明与投资者展开的一场激烈互怼。当时,通策医疗罕见出现两跌停,公司市值蒸发近200亿元,很多投资者由此将股价下跌归咎于公司发布的前三季度业绩报告不及预期。

  吐槽本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可没想到吕建明竟用了自己的雪球账号发布了一系列言辞过激的话怼回去,最著名的当属这句:“一个天天捏着排泄器官要吃壮阳药的人,不是我们欢迎的股东,他们买我们的股票是我们的耻辱。”

  此话一出,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人直言吕建明说话太过直接、脾气火爆,随意表态有失管理者身份,这是对中小投资者不负责任的表现。

  转过年来,2022年2月7日,吕建明微博写到“因为疫情,最近径山寺不对外开放,朋友联系了寺僧,得以进大殿烧了三支香。”无意间,暴露了自己违反当地防疫政策的行为。

  在遭到质疑后,吕建明随后急匆匆地更改了前文内容:“停车场边偏门并未关闭,任何人都可以出入。进得寺来……我进大殿烧了三支香。”

  而径山寺的官方公众号早在1月28日便发布了实行双暂停措施的通知。通知称,自1月28日起暂停开放场所、暂停一切集体宗教活动,不接待游客和信众,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且此后径山寺方面并未发布重新开放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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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证券时报报道,从杭州市余杭区相关政府部门获得的信息与吕建明更新后的信息存在差异。杭州市余杭区统战部人士称,根据相关的疫情防控办法,径山寺一直在严格按照政策,坚决执行“双暂停”措施。根据调查和了解,那天(2月7日),径山寺大门紧闭,但确实存在着个别僧人,在接到电话后(可能是认识的人),把人从偏门放进寺庙的情况。这事已经调查过,确实是存在着管理方面的问题。

  据此,当地政府调查后的说法,与吕建明更新信息,并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