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地下钱庄案 为多种金融犯罪服务流水上万亿元

近年来,有不少从事网络赌博以及电信诈骗,同时,地下钱庄也频频出现在大众的视野中。然而,现在起底最大地下钱庄案,使用隐蔽化、专业化等手段。据了解,还非法为多种金融犯罪服务,涉案金额高达上万亿元!

组织非法金融服务
组织非法金融服务

地下钱庄在电视剧经常出现,现在在现实生活中也经常出现了,主要是从事非法金融业务,同时,也是转移赃款和洗钱的工具。现在来起底最大地下钱庄案件,在地下非法集资,甚至将境外的美元移到境内,然后,赚取汇率差价。

诈骗出口退税和政府奖励,向境外转移不法资金,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犯罪提供资金周转渠道……这些“见不得光”的不法行为,都有地下钱庄的参与。

从近期公安机关侦办的系列特大地下钱庄案件中可以看出,地下钱庄犯罪手段上专业化、智能化、隐蔽化,犯罪主体家族化、圈子化、信用化,这些趋势均值得警惕,需加大惩治力度斩断地下“黑金”暗流。

地下钱庄案告破
地下钱庄案告破

调查发现,这些来自韩国、意大利等国家的皮毛货款,都由山东一个地下钱庄跨境汇入,涉嫌非法购买外汇。警方立案侦查发现,有关钱庄涉案流转资金达1000多亿元。2015年9月8日,七台河公安部门侦办的地下钱庄案件被列为公安部部督案件,代号“9·8”特大系列地下钱庄专案。

为多种金融犯罪“服务”

有关人士介绍,地下钱庄是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的一类非法金融机构的统称,非法从事外汇业务、资金业务、贷款业务,也称“地下银行”。作为转移赃款和洗钱的重要工具,地下钱庄直接为非法集资等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利益的犯罪活动服务,使大量来源不明的资金置于国家监管体系之外,存在巨大的经济风险和社会风险。

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跨国(境)兑付型地下钱庄主要指,不法分子与境外人员、企业、机构相勾结,或利用开立在境外的银行账户,协助他人进行跨境汇款、转移资金活动。

在“9·8”特大系列地下钱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境内外的账户,按照客户需求将境内人民币转移到境外,兑换成美元。或者将境外美元转移到境内,兑换成人民币。在这两个过程中间分别赚取汇率差价和手续费。

“由于境内外都有这种资金转移需求,有时都不用真正兑换,只需将境内外转移资金的需求一"对敲",直接就赚到汇率差价和手续费了。”“9·8”专案组一位专案成员说。

国家外汇管理局去年向社会通报,涉及个人外汇违规的案件中,有违规个人为了向境外转移资产,或是利用他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或是通过地下钱庄换汇并转移财产。

除了非法买卖外汇外,地下钱庄还为其他犯罪行为提供资金流转渠道,成为“帮凶”。在“邱某某诈骗案”“丁某某非法经营案”“丁某某骗取出口退税案件”中,地下钱庄在虚假贸易、资金流动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3年多时间内,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就通过地下钱庄,从南方某地申请出口退税,诈骗733万元。犯罪嫌疑人邱某某等诈骗团伙利用地下钱庄,诈骗政府奖励上亿元。

此外,地下钱庄为电信诈骗、邪教组织等多种犯罪提供“黑色”支撑,助长和滋生了其他犯罪行为。七台河警方前几年侦办一起跨境网络赌博案中就发现,在超过2000亿元的涉案赌资中,70%以上是通过地下钱庄在境内外流转的。此前,江苏警方破获一起跨国网络赌博案,涉案资金78亿元。侦查过程中发现,巨额涉案资金也是通过地下钱庄流向境外的。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教授吴丹认为,地下钱庄使大量性质不明的资金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之外,严重破坏和扰乱了国家外汇管理体系和金融秩序,影响我国反洗钱工作推进。

犯罪团伙家族化、圈子化、信用化

七台河警方在黑龙江、福建、广东等地查办地下钱庄时发现,不少地下钱庄犯罪都有家族性特点。有的是父子联手,有的是兄弟姐妹合伙,有的则是姑表亲戚之间相互帮助。在南方一些宗族关系比较明显的地区,这种特征尤为明显。

办案民警介绍,福建、广东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外贸企业较多,一直是地下钱庄案件的高发地区,内陆省份相对较少。但近年这些地下钱庄犯罪触角延伸到青海、辽宁、黑龙江等省份,犯罪领域也扩散到金融证券、外贸出口、体育文化等多个产业。

据悉,“9·8”特大系列地下钱庄案,涉及俄罗斯、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以及福建、广东、山东、辽宁、河北、新疆、吉林、黑龙江、河南等20余省区市的68个地下钱庄犯罪团伙、300余家报关行和1300余家公司企业,涉案人员达几百人,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记者了解到,为逃避打击,一些地下钱庄犯罪嫌疑人会定期注销所控制的一部分公司。加上有的公司本来就是“空壳公司”,有时公安机关很难在法定办案时限内逐家核实。这就导致被告人交代的犯罪数额大,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证实的犯罪数额小,被告人无法受到应有处罚。

此外,一些涉外因素导致境外取证困难。不少地下钱庄都涉及虚假国际贸易,或者在境外银行有收支行为,但由于跨国银行管理制度不同等原因,存在取证困难等问题。

有关专家建议,进一步提高地下钱庄打击合力,提高地下钱庄风险防控和打击能力。一方面继续完善有关地下钱庄的法律法规建设,为量刑定罪提供保证;一方面加强金融机构内控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强化对非传统银行业务领域洗钱的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