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时中8000万 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众所周知,在夫妻关系中双方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办离婚时获得一笔意外之财,这个应该怎么分配呢?近日,一名美国男子办离婚时中8000万,那么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这笔巨款该如何分配呢?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最近,美国男子泽拉斯科在与妻子玛丽办理离婚手续时,赢得密歇根州彩票奖金8000万美元(约5亿人民币),密歇根州上诉法院三名法官6月中旬宣判,泽拉斯科须与已成前妻的玛丽平分奖金。

法官维持已故仲裁人米尔斯的裁断,米尔斯认为,这对夫妻还未离婚时,玛丽曾分摊泽拉斯科做生意的亏损,所以玛丽应该与泽拉斯科共享彩票奖金。

不过,泽拉斯科的律师巴塞特说,泽拉斯科是靠自己运气好才中奖,所以不该把奖金分给玛丽。

泽拉斯科与玛丽2004年结婚,2011年提出离婚,但直到2018年才完成离婚。2013年泽拉斯科购买这张中奖彩票时,已与玛丽分居,当时米尔斯正在处理离婚细节,包括三个孩子的赡养费和监护权。

彩票奖金扣掉税款和应税收入减免额后,剩下约3887万美元。

泽拉斯科中奖几个月后,米尔斯发现他并没有支付孩子赡养费。上诉法院则发现,当这对夫妻还没离婚时,玛丽上班的收入是泽拉斯科经营T恤店收入的三倍。

这对夫妻起诉离婚后,同意聘请米尔斯就各类争议问题做决定,米尔斯认定,中奖奖金是婚后财产的一部分,“既然夫妻曾共同承担亏损,就要共同分享奖金”。

2014年米尔斯过世,泽拉斯科要求上诉法院撤销米尔斯的决定,说米尔斯的决定偏袒玛丽,而且米尔斯既已过世,他的决定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