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 房产继承赠予直系亲属不征个税!

2019年是减税降费年,如今个人所得税又迎来新优惠政策啦!过去个人通过继承、受赠获得房产收入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如今只要符合以下三点条件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咯!

房产税
房产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值得注意的是,该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已缴纳个税的朋友可以申请退还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