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扩大融券标股票范围 促进融券业务长远发展

据交易所8月9日消息,为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健康长远发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交所、深交所决定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分别由525只、425只扩大到800只。深交所本次扩大标的股票范围的基本原则为优先保留现有标的,并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第3.2条等相关规定的深交所上市A股股票,按照加权评价指标从大到小排序,选取375只股票作为新增标的股票。

融资融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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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本次扩大标的股票范围以优先保留现有标的股票为基本原则,对符合《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上交所上市A股,按照加权评价指标从大到小排序选取275只股票作为新增标的股票,扩大范围后上交所标的股票数量为800只。

加权评价指标的计算方式为:加权评价指标=2×(一定期间内该股票平均流通市值/一定期间内深市A股平均流通市值)+(一定期间内该股票平均成交金额/一定期间内深市A股平均成交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