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合环保(齐合环保控股股东重组)

  格隆汇11月23日丨齐合环保(00976.HK)公布,于2022年11月22日,公司接获管理人的通知,管理人已于2022年11月18日向重庆中级法院提交重整计划以获批准,而重庆中级法院已作出裁决((2022)渝05破76号之四),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因此,重整计划正在实施阶段。

  根据重整计划,于隆鑫重整公司完成清偿对相应债权人之负债并待重整计划条件获达成后:-(i)渝商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向重整投资者成立的新实体转让渝商投资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该主体暂定名称为「新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新实体"),其实际名称须待商业登记后方可作实;及(ii)渝商投资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之240,772,843股公司股份(约占公司于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5%)应按相关债权人各自对隆鑫重整公司的无担保债权比例转让予彼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隆鑫重整公司负责实施重整计划,而管理人将监察重整计划的实施情况,重整计划自重庆中级法院批准重整计划日期起计12个月内有效。重整的进展和结果仍有不确定性。倘重整并无成功实施,则存在宣布控股股东破产的风险。倘实施重整,则控股股东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可能发生变动,进而可能触发收购守则项下的强制性全面要约。

  经考虑公司并非隆鑫重整公司之一,且于业务、人员、资产及财务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董事会认为重整对公司的营运及财务状况并无重大不利影响。于公告日期,公司的营运及管理稳定正常。

  公司已申请公司股份自2022年11月24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恢复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