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改革新进展 改善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制度

上证报近日获悉,相关部门正在加快研究完善创业板发行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制度。市场人士期待,优化首发上市条件,支持尚未盈利企业、红筹企业或特殊表决权企业上市,适度放宽创业板再融资条件,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等,能够成为创业板改革的重要内容。

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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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对外发布。《意见》提到,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研究完善创业板发行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制度,创造条件推动注册制改革。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珠玉在前,改革大方向已定。除了推动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外,要实现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目标,创业板的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制度改革也将承担重要角色。

那么,具体怎么改呢?今年3月2日,在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新闻发布会上,深圳市副市长艾学峰告诉记者,创业板的具体改革措施将借鉴科创板以及香港市场的建设经验。今年两会期间,深交所总经理王建军也表示,“在未来的创业板改革中,会吸收借鉴科创板经验,同时也会吸收其他市场支持科技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一些经验措施,力争使创业板在下一轮改革当中能够更好地服务各类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的需要,真正使资本市场成为我们国家新经济的摇篮和主场。”

完善发行上市制度无疑将是创业板改革的重点。去年4月,港交所推出上市新规,正式向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以及第二市场上市公司抛出橄榄枝。此后,港股上市申请迎来一阵小高峰,一大批生物科技企业、新经济公司成功在港股市场筹得宝贵的发展资金。

“创业板的上市标准可以更加多样化,可以提高对尚未盈利企业、特殊投票权架构企业的包容性,而这种包容性实质上体现的是市场化精神。”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表示。

探索多样化的发行上市标准并不意味着对上市公司质量要求的降低。付立春指出,在优化创业板首发上市条件的同时,还需要将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质量提高到更高的标准,这两方面的改革应该是同步进行。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需要提高上市后企业信息披露的质量,以及推动退市机制的常态化。

提升企业上市后再融资的便利性是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又一关键。某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企业上市并不应该只是一锤子买卖,企业需要不断发展壮大以回馈投资者,而这一过程也需要资本市场持续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科创企业的成长需要长期的大规模研发投入,上市平台应该起到为企业提供便捷有效且成本较低的再融资平台的作用。

事实上,在成熟市场,企业上市后的再融资常常比IPO融资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香港市场就是其中之一。据了解,近年来港股市场全年再融资金额一般比IPO首发融资额高,活跃年份再融资额甚至是首发融资额的两到三倍,而且再融资最快可在一天内完成。

付立春表示,融资功能是资本市场最基本的功能之一,对于创业板改革而言,提高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便利性、适度放宽再融资的条件显然是必要的,当然这也需要相关制度的规范化及常态化。

并购重组制度改革则被市场认为是促进创业板公司转型升级的重要基础。今年6月,证监会就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到要促进创业板公司不断转型升级,拟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

市场人士普遍认为,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既有助于创业板公司转型升级,也是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践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体现,应该争取尽快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