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促进药品零售发展 推动零售企业重组兼并

据广西日报8月23日消息,近日,广西药监局制定印发《关于鼓励药品零售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意见》共15条,包括鼓励药品零售企业推行“网售处方药”、在社区设自动售药机、执业药师开展网络审方和用药指导等远程药学服务,既是让“互联网+药品流通”“互联网+药品保障”“互联网+药学服务”等政策助推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也与公众用药的安全、可及、便捷等息息相关。

药品零售
药品零售

《意见》提出,推动药品零售企业重组兼并,培育大型药品零售骨干企业。鼓励药品批发企业通过开办零售药店等批零一体化经营。积极引导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向新建居民区、城乡接合部、农村边远地区等发展零售网点,实现药品流通对基层的有效覆盖。

鼓励发展“互联网+药品流通”模式是《意见》的最大亮点。可试点“网订店送”“网订店取”方式销售药品,医保定点药店还可参与医保部门开展的医保网上购药等便民服务。按照“五统一”模式管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在大型公共场所、偏远社区内试点设置自动售药机,销售乙类非处方药,满足群众24小时用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