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优化煤焦合约制度 提高期货交易积极性

“接下来,大商所将研究推出焦煤、焦炭品种的滚动交割制度,以促进仓单流转、扩充交割货源,并根据贸易流向适时调整焦炭交割地点。”在8月22日举办的2019中国煤焦产业大会上,记者了解到,由于煤焦品种上市时间较长、现货市场变化较大,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正研究优化煤焦合约制度,提高实体企业参与期货交易的便利性和积极性。

期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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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焦煤、焦炭期货市场交投活跃。”大商所资深专家陈伟表示,上半年,焦炭期货日均成交量、持仓量分别为24.80万手、18.72万手,同比分别增加14.76%、21.17%。焦煤、焦炭期货换手率分别保持在1.32、0.86的合理水平。从市场结构上,上半年焦煤、焦炭法人客户持仓占比分别为40%、33%,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3%、3.9%,市场结构进一步优化。

交割方面,焦煤、焦炭期货的主力交割地逐渐随着现货贸易流向变化而转移。具体来看,截至1907合约,焦煤期货共交割40800手,折合现货244.8万吨,总交割金额22.28亿元。2017年以来,天津港交割量占比萎缩至6%,交割逐渐向唐山地区倾斜,主要交割地包括京唐港、曹妃甸港等。同时,焦炭期货交割25730手,折合现货257.3万吨,总交割金额39.42亿元。2017年以来,焦炭交割逐渐从天津港向日照港、青岛港转移,天津港交割占比下降至33%,而日照港、青岛港交割占比上升至22%、17%。

“2011、2013年,大商所先后上市了焦炭和焦煤期货。煤焦品种上市时间较长,现货市场变化较大,从品质结构、供需结构到贸易流向均发生了变化。”陈伟表示,为贴近现货市场,大商所将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合约制度。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2018年大商所调整了焦煤期货交割质量标准,具体包括将焦煤交割标准品定位于强度稍低、用于降灰降硫的配合焦煤,提升试验焦炉生成焦炭反应后强度(CSR)、降低灰分、扩大硫分范围、增加镜质体最大反射率指标等,进一步贴近企业生产需要。

相关市场人士表示,焦煤交割新标准已经在1907合约实施并得到了市场检验。交割焦煤CSR在60%-65%的范围、硫分在0.6%-0.8%的范围,交割品呈现低硫、中高强度特性,市场接受度明显提升。

对于市场较为关注的滚动交割制度,陈伟在会上也进行了介绍。据悉,大商所正在研究推进焦煤、焦炭滚动交割,也就是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期间,由持有标准仓单和交割月单向卖持仓的卖方客户主动提出,并由交易所组织匹配双方在规定时间完成交割。焦煤、焦炭的滚动交割适用滚动交割结算价、交割申请与配对等一般规定和做法,不对现有的滚动交割制度本身进行任何改变和调整。

此外,近年来焦炭现货流向的改变,使期货基准价格随之变化,新晋港口集散地也可能出现库容紧张等问题。为此,大商所已针对焦炭现货市场的贸易流向进行全面摸底调研,对焦炭期货交割区域、现货交割基准地、非基准地厂库升贴水进行论证研究,未来将根据现货实际情况调整焦炭基准交割地和地点升贴水,以顺应焦炭贸易流向变化,满足实体企业参与期货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