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退市”制度接连发威!22年老牌A股公司提前锁定…
这家A股上市公司便是*ST荣华(600311.SH),截至2月24日收盘,该公司股票已经连续16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即便后续4个交易日股价收盘连续涨停,也仍将触及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退市标准。 *ST荣华提前锁定“1元退市” 2月24日,*ST荣华股价再度跌停,收盘报0.74元,自2023年2月3日起,该股已经连续16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 根据*ST股涨跌停制度测算,即便*ST荣华后续4个交易日收盘连续涨停,公司股价也回不到1元及以上。这意味着,届时*ST荣华将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从而触及上交所规定的交易类强制退市标准,即提前锁定所谓“1元退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交易类强制退市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上市公司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实际上,从经营和财务指标上看,近年*ST荣华也存在较多困难,面临触及相关退市指标的风险。 比如,*ST荣华公告指出,公司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95亿元左右,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8亿元左右;预计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5.73亿元;预计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4.358亿元左右。 公告指,若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将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对于2022年度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ST荣华在此前的业绩预告中称,主要原因如下:一是由于国内原煤价格持续偏高,造成焦炭生产成本过高,加之焦炭价格一度回落,迫使公司压减焦炭产量,导致焦炭业务较上一年度出现较大亏损;二是子公司浙商矿业黄金产销量较上一年度均有下降,固定成本较高,导致黄金业务出现亏损;三是2022年度,新冠疫情出现反复,导致公司物流采购受限,黄金选矿和焦炭生产不能正常运营,对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资料显示,*ST荣华公司全称为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1年在A股市场上市,至今上市时间已近22年。 根据*ST荣华此前披露的2022年半年报,公司在当时的报告期内主要业务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子公司浙商矿业的黄金开采、选冶、加工与销售业务;二是租赁资产形成的焦炭生产与销售业务。 今年1月中旬,*ST荣华曾发布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问询函的公告,回复了问询函的多个问题。 上述公告称,经公司与控股股东武威荣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荣华工贸)沟通协商,回租焦炭生产线改造资产的方案不符合协议约定,且回款周期过长。经双方协商,按原协议约定由荣华工贸回购。荣华工贸承诺自2023年1月1日起六个月内付清资产回购资金。公司正在积极督促荣华工贸积极筹措资金,解决资产回购事项。鉴于荣华工贸目前的资金偿付能力和经营现状,短期内付清资产回购资金存在一定困难。而焦炭生产线移交后,荣华工贸将继续开展焦炭加工业务,需要与公司原供应商继续合作。通过荣华工贸承接公司应付供应商原材料款清偿资产回购款的方案目前仍在沟通协商中。上述方案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决策。 近期触及“1元退市”标准公司接连出现 值得注意的是,在*ST荣华之前,年内已有一些A股上市公司触及“1元退市”标准,或提前锁定“1元退市”。 就在23日,*ST西源收盘仅报0.82元,连续第18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即便后续股价连续涨停,都仍将触及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退市标准,提前锁定所谓“1元退市”。2月24日,*ST西源股价再次跌停,报0.78元。 更早之前,*ST凯乐已成2023年第一只“1元退市”股。2月8日晚间,沪市上市公司*ST凯乐发布公告显示,公司于2023年2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因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2月2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经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上交所的安排,上交所在2023年2月15日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在*ST凯乐触及“1元退市”标准的同时,深市上市公司*ST金洲也触及了“1元退市”标准。行情数据显示,*ST金洲股票也是在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2月2日期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2月3日晚间,*ST金洲发布收到深交所《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事先告知书》指出,公司股票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深交所《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公司应当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公告表示,公司将积极准备相关资料,依规行使听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