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纳科技IPO:核心产品毛利率持续下降 同一控股股东下的兄弟公司曾信披违规
《电鳗财经》文 / 李炳瑶
2月3日,浙江新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纳科技)深交所主板IPO更新了招股说明书。新纳科技是一家主要从事无机非金属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二氧化硅、电子陶瓷等。
《电鳗财经》注意到,新纳科技的核心产品二氧化硅的毛利率在下降,与该公司处于同一控股股东控制下的兄弟公司曾因信息披露违规而被交易所出具警示函。此外,近几年来随着业绩的持续攀升,该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存货的账面价值也在持续上升。
核心产品毛利率持续下降
招股书显示,从2019年至2021年以及2022年1-6月份(以下简称报告期),新纳科技二氧化硅毛利率分别为31.95%、26.37%、20.95%和17.77%,电子陶瓷毛利率分别为33.54%、32.37%、36.41和33.92%,剔除运输装卸费因素影响后,二氧化硅毛利率分别为31.95%、32.18%、26.28%和22.51%,电子陶瓷的毛利率分别为33.54%、33.91%、37.58%和34.90%。
新纳科技在招股书中解释称,二氧化硅2021年毛利率下降主要系纯碱、硫酸等原材料价格上升幅度较大所致。
事实上,二氧化硅是该公司的核心产品,2021年,新纳科技有75.08%的收入来自二氧化硅,19.03%的收入来自电子陶瓷,4.78%的收入来自橡胶材料及制品,1.11%的收入来自纤维增强复合材料。
招股书显示,新纳科技的主营产品包括二氧化硅、电子陶瓷、橡胶材料及制品、玄武岩纤维和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其中二氧化硅和电子陶瓷业务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两者收入合计超过85%,玄武岩纤维、纤维增强复合材料以及橡胶材料及制品等业务收入相对较小。
报告期内,新纳科技二氧化硅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76.56%、70.54%、75.08%和75.94%,该公司二氧化硅主要为制鞋用、轮胎用以及硅橡胶用二氧化硅。
二氧化硅的毛利率的下降伴随着来自该产品收入的下降。2020年,新纳科技二氧化硅收入较2019年略有下降,主要系产品单价下降,导致收入总额下降。2021年,该公司二氧化硅收入较2020年增长17670.41万元,主要系二氧化硅单价回升同时产销量增长所致。但公司的毛利率并没有随着提升。
报告期内,新纳科技的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3483.57万元、3938.67万元、4899.34万元和2,328.70万元,同期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3%、4.8%、4.86%和4.43%。也就是说,报告期内,新纳科技的研发投入占比没超过5%。
同一控股股东下的兄弟公司曾因信披违规而被出具警示函
招股书显示,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集团)是新纳科技的控股股东。横店集团也是另一家上市公司英洛华(000795.SZ)的控股股东,持有英洛华39.48%的股权。
作为新纳科技的兄弟公司,英洛华及相关人员曾在2021年12月份被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网站日前公布的《关于对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经浙江证监局现场检查,英洛华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外担保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1年6月9日,英洛华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浙江横店英洛华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债权进行担保,担保的最高额为3300万元。公司未及时对该事项进行披露,也未在2021年半年报中披露。
2021年4月1日,英洛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3000万元本金及利息提供担保。2021年4月12日,英洛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2000万元本金及利息提供担保。公司未对前述担保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也未在2021年半年报中披露,直至2021年10月27日在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进行披露。2021年1月27日,英洛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孙公司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5000万元,公司未在2021年半年报中完整披露。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2018年12月29日,英洛华子公司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署《中国银行人民币单位存款中银一户通产品协议》。将募集资金账户签约为一户通主账户,并于同日进行大额存单申购,金额为8500万元,约定时间为3年,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理财到期后未及时从一般户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且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补充流动资金时支出审批程序不规范。
关联交易情况披露不准确。英洛华在2021年3月13日《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中披露2020年关联交易发生额为2.69亿元,与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3.29亿元不一致。此外,英洛华存在用印审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财务管理不规范等情形。
浙江证监局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条、第三十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二十二条,《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第一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七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三条的有关规定。
时任董事长许晓华、时任总经理姚湘盛、时任财务总监方建武、董秘钱英红对募集资金事项负主要责任,时任董事长厉宝平、总经理魏中华、董秘钱英红对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披露事项负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许晓华、厉宝平、姚湘盛、魏中华、方建武、钱英红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应收账款和存货占比持续攀升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新纳科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78629.74万元、82094.06万元、100.717.25万元和52,547.87万元,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231.42万元、7608.19万元、10192.36万元和4,743.19万元。
随着业绩的提升,该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存货账面价值也在攀升。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末,新纳科技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0212.05万元、19199.85 万元、23706.26万元和238750.0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5.73%、34.28%、41.67%和38.9%。 该公司表示,未来随着公司规模的快速增长,若主要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此外,报告期各期末,新纳科技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9992.14万元、8187.88万元、12204.69万元和13175.3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874.25万元、434.50万元、355.44万元和334.22万元。新纳科技表示,该公司存货跌价计提金额较大,若主要产品价格下跌,下游市场需求下降,公司将面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风险。
对于上述问题,《电鳗财经》向新纳科技发去了求证函,但在发稿之前未收到该公司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