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12月26日晚间,*ST吉药公告称,公司已于当日收 到吉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至此,*ST吉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

  内容显示,经查明,2020年8月至2021年4月期间,*ST吉药及其子公司因融资租赁、担保、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事项,发生重大诉讼6起,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诉金额为80,401.92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95.83%,*ST吉药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重大诉讼事项。

  迟至2021年4月24日,*ST吉药才发布《关于公司、公司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涉及诉讼、仲裁及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披露上述6起重大诉讼事项。根据相关规定,上述重大诉讼事项属于重大事件,*ST吉药应当在收到相关法律文书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披露重大诉讼发生情况,*ST吉药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件。

  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ST吉药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对孙军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许蔚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随着*ST吉药涉嫌信披违规一案被调查完毕,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0年8月18日至2021年4月23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4月24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公开信息显示,*ST吉药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版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以医药工业(中西成药生产)、医药商业(批发、代理)、医药零售、医疗医养(以医疗结合的养老服务)等医药大健康产业为核心的集团化企业。对于*ST吉药遭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后续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