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手资金借贷,受贿金额特别巨大!富滇银行香格里拉分行原三级高级经理王念南被“双规”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驻富滇银行纪检监察组、迪庆州监委消息:日前,云南省纪委监委驻富滇银行纪检监察组对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分行原三级高级经理王念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纪律审查。经云南省监委指定管辖,迪庆州监委对王念南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监察调查。

  经查,王念南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将本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经商办企业,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资金借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王念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把公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富滇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念南开除党籍处分;经云南省纪委监委驻富滇银行纪检监察组专题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念南开除公职处分;经迪庆州监委研究决定,将王念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