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创优品拖欠173万定作款被判赔(名创优品赔偿)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莹特丽科技(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名创优品(广州)有限责任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判决书公布。

  文书显示,原告莹特丽公司称,名创优品公司通过邮件向原告下达柔肤乳、面膜等产品的定做指令,每种产品约6万件。原告依指令备货生产后,被告不予提货亦不支付货款,经催告仍不履行。故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定作合同,由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73万余元。

  名创优品公司称,被告一直是通过公司供应商协同平台向原告发送采购计划,涉案订单系员工个人违规通过邮件形式发送,与公司无关,原告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

  法院审理认为,结合双方长期形成的交易方式及习惯,可确认定作合同成立。被告经反复催告仍未支付定作款,也不提取货物,已违约,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173万余元合法有据。最终,法院判决双方定作合同解除,名创优品公司向莹特丽公司支付定作款及损失共计173万余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莹特丽公司把订制产品及原材料交给名创优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