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给予投保人合同外的利益等,平安人寿连收两张罚单共被罚76万

  中华网财经6月8日讯,据银保监会消息,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等,连收两张罚单共计被罚76万元,涉一处支公司,一处电销中心。

  据(温银保监罚决字〔2022〕9号)显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电话销售中心因欺骗投保人;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杨麒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管理责任,温州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平安人寿成都电销中心处罚款人民币16万元;对杨麒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处罚日期2022年6月2日。

  据(温银保监罚决字〔2022〕10号)显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是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二是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三是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胡建文对上述违法行为一、二、三负有直接管理责任;黄陈伟对上述违法行为二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徐剑峰对上述违法行为三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温州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平安人寿温州中支处罚款人民币60万元;对胡建文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对黄陈伟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对徐剑峰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处罚日期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