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来了!香港立法会通过决议:强积金可投中央政府发行债券
香港特区立法会昨日晚间(6月1日)通过决议案,批准行政长官会与行政会议订立的《2022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一般)(修订)规例》(《修订规例》),以便利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投资中央人民政府、中央银行和3家内地政策性银行发行或无条件担保的债券。
根据经修订的相关规例,中央人民政府、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将列为“获豁免当局”,强积金成分基金可把最多三成的资金投资于单一获豁免当局同一次发行或无条件担保的债券;此外,强积金成分基金也可把所有资金投资于同一获豁免当局发行或无条件担保并包含至少6次不同发行的债券。
《修订规例》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提交,预计将于6月10日刊宪生效。
(来源:香港立法会网站)
香港市场对内地债券有强烈兴趣和需求
针对此次《修订规例》,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认为,内地政府债券具有重大投资潜力和分散风险的优势,修例建议可为强积金计划成员提供更多元的投资选项,并把握内地债券市场发展带来的机遇。
根据香港财库局数据,目前香港强积金成分基金投资于内地政府机构发行或无条件担保的债券的金额只占强积金总资产约0.3%(即约32亿港元),而今年4月债券通北向交易的最新日均成交额为311亿人民币,境外投资者持有内地债券所涉及的金额则达3.77万亿元人民币,可见市场对内地债券的兴趣和需求强烈。
2020年11月,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成为《规例》下的“核准证券交易所”,大大便利了强积金基金投资于内地上市股份。截至2022年3月31日,强积金投资中国A股的金额已增加超过一倍,总额达259亿港元,占强积金总资产约2.3%。
许正宇指出,《修订规例》的将有助于推动香港与内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进一步强化香港作为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的地位,助力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2021年底,许正宇曾于发表的网志文章中指出,当时若是不属于“获豁免当局”所发行的债券,须于个别债券层面获得一定评级,方可成为强积金的允许投资标的,由于并非所有中央政府及政策性银行发行的个别债券都有信贷评级,故当时的规定限制了强积金对有关债券的投资。
据悉,近年来,香港强积金计划成员和业界对于可取得稳健回报的投资选项需求殷切,这些投资选项让业界能够按快将退休或退休後的计划成员的投资需要而制订退休方案。
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主席刘麦嘉轩表示,此次法例修订回应了强积金计划成员及业界的期望。中央人民政府、中国人民银行和三家内地政策性银行所发行或无条件担保的债券,能提供多元化的投资机会,有助增加强积金为香港人提供的退休保障力度。
刘麦嘉轩补充道,积金局会始终在保障强积金计划成员利益为先和平衡回报与风险的前提下,应市场发展,继续研究及检讨强积金准许投资项目。他还表示,在《修订规例》获批准后,积金局也会与强积金业界继续沟通,协助制定合适的投资方案,为计划成员提供更多元化的投资选择。
十年增加232%
香港强积金制度持续稳健发展
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是香港的一项退休保障计划,由香港立法局于1995年7月27日通过《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并在2000年12月1日正式实行。除了少数人士获豁免外,该计划强制18至65岁的香港雇员参与。雇主及雇员双方共同供款以成立基金。一般情况下,雇员要年满65岁或提出特殊原因,才可取回供款。
根据香港积金局数据,截至2021年12月底,强积金制度的总资产按年轻微增长约4%至约11800亿港元。过去十年间,强积金总资产增加232%,反映出强积金制度持续稳健发展。而2021年年底每名计划成员平均持有的强积金资产约25.8万港元,对比十年前的约9.7万港元,累积增幅约164%。
2021年由于受市场波动影响,强积金制度录得-0.3%的轻微负回报,表现远好于恒生指数的走势。从公布的2021年强积金公布投资组合看,股票投资占强积金总资产较高比例,达66%。因此由于股票市场的波动,强积金基金的回报受较大影响。
(强积金回报,截止2021年12月底 来源:香港积金局)
但尽管去年录得微降,但强积金制度自2000年实施以来的年率化净回报达4.3%,高于同期的年率化通胀率1.8%,反映强积金制度长远经得起考验。事实上,自强积金制度成立以来,截止2021年,在21年间有14年录得正回报,而录得负回报的年度之后也多能回升。
刘麦嘉轩此前在网志中指出,强积金是长线投资,期间无可避免会遇上金融市场的短期升跌,计划成员不需要过分担忧短期市场波动,亦切忌试图捕捉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