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贷监管制度规定执行不到位等,甘肃泾川农商行被罚130万
中华网财经5月30日讯,据银保监会5月29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平凉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平银保监行处〔2022〕9号)显示,甘肃泾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履职,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超比例入股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信贷监管制度规定执行不到位,漏报、错报非现场监管报表,平凉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对甘肃泾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予以130万元罚款处罚;对时任泾川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王玺原予以8万元罚款处罚;对时任泾川农村商业银行行长解永成予以6万元罚款处罚;对时任泾川农村商业银行行长李耀龙予以6万元罚款处罚;对时任泾川农村商业银行监事长董纯录予以5万元罚款处罚,处罚日期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