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发文: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回收资金不得违规流入商品房
5月27日,证监会、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在发起主体、回收资金用途等方面构建了有效的隔离机制,压实参与机构责任,切实防范REITs回收资金违规流入商品住宅和商业地产开发领域。
“此次政策是保障性租赁住房首个系统的REITs创新政策,对于行业的更好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认为,“此次政策发布积极响应了国务院政策精神,是盘活存量、更好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工作等的重要体现。”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发起主体应当为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的独立法人;二是强调了回收资金用途的严格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净回收资金优先用于新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或用于其他基础设施补短板重点领域;三是压实机构主体责任,要求发起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挪用回收资金;四是加强沟通协作,证监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指导沪深证券交易所、证监局和地方发展改革委做好推荐、审核和日常监管工作。
“从融资的角度看,本次政策有助于房企等扩大融资渠道和调整融资结构,对于增加融资规模和减少资金压力等有积极的作用。”严跃进补充道,“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来说,类似金融方面的创新,也将使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资金更加到位,有助于各地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的积极供给。”
《通知》还指出,下一步,证监会将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鼓励权属清晰、运营模式成熟、具有可持续市场化收益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发行REITs,推动试点项目尽快落地,同时加强市场监管,督促原始权益人和中介机构诚实守信、归位尽责,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行稳致远。
“从这里可以看出,REITs的发行和各地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等要形成非常明确的挂钩。”严跃进表示,“此类产品创新,引入了机构投资者和社会资本等资金,客观上对于地方政府缓解财政压力等都有帮助,也有助于在盘活存量的同时扩大有效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