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管理不善致许可证遗失,中国人寿、阳光人寿支公司被警告并罚款

  5月23日,中国银保监会赣州监管分局披露了两条针对保险公司的处罚信息。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赣州监管分局分别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丰县支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丰支公司给予警告,并分别处罚0.9万元。

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来源:中国银保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