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一批864家金融机构“白名单”来了
沪上金融机构复工复产正在稳步推进中。
第一批白名单涉及864家本市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保险交易所等金融要素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以及各大在沪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信托等金融机构。
《国际金融报》记者获悉,近日,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本市金融机构持续平稳运行更好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并梳理形成第一批金融机构“白名单”。
《方案》主要包括:联合开展金融机构“白名单”认定,分批审批公布,银行保险类金融机构、证券基金期货类金融机构的支行、支公司、营业部等营业网点以及村镇银行不纳入“白名单”机制管理;准确摸排确定返岗人员,返岗人员凭随申办APP上的复工证,向所在居村委会申请放行;严格返岗人员交通管理,不得采用公共交通方式,实现点对点返企;返岗人员设置2天静默期,落实临时隔离静默和“一天两测”要求等。
第一批白名单涉及864家本市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保险交易所等金融要素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以及各大在沪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信托等金融机构。
沪上某大型金融机构相关负责人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公司已收到文件,正在统计人数,深入摸底,为返岗做好准备。一般来说,后续还会根据文件内容,制定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
该负责人进一步说,公司暂时还没有实现全面返岗,考虑到员工封闭在不同区域,防疫细节也不尽相同。应是一个逐步到位的过程。可能要等市内公共交通恢复开通后,才能实现更快节奏的返岗。
一位在前方驻守逾1个月的金融从业人员对记者表示,目前已完成驻守任务,回到家中。公司第二批轮换人员就位还在落实,正在申请金融复工复产相关证件。
另一家金融机构相关负责人在受访时介绍,公司自疫情封控以来,前方各关键岗位均有员工驻守,保障各项业务的稳定运行,服务不断线,这也为后续快速复工复产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建立金融机构“白名单”
《方案》指出,按照“必须必要,最低限度;动态管理、循序渐进;联合联动、风险可控”原则,推进金融机构平稳持续运行,确保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功效发挥和疫情期间基本金融服务,更好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联合开展金融机构“白名单”认定。主要包括:建立金融机构“白名单”,分批审批公布,具备封闭生产条件的金融机构优先复工。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承担全国性业务或相关系统运维的金融机构,目前已经封闭持续运行的金融机构,为复工复产企业和防疫、保供企业提供关键金融支持的金融机构等优先安排。原则上,每周发布一次“白名单”。
第一批金融机构白名单,按行业监管和服务关系分类研究确定。后续批次“白名单”,各金融机构可向区金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区金融主管部门会区疫情防控部门审核,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确定。
银行保险类金融机构、证券基金期货类金融机构的支行、支公司、营业部等营业网点以及村镇银行不纳入“白名单”机制管理。
二是准确摸排确定返岗人员。各金融机构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闭环管理方案,按照必需必要、安全可行原则,提出保运行人员名单,相关方案和人员名单报所在区金融主管部门会区疫情防控部门审核后,由区金融主管部门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汇总统一交市大数据中心制作复工证。中央在沪金融管理部门人员返岗,可参照“白名单”机制办理。
返岗人员凭随申办APP上的复工证,向所在居村委会申请放行。居村委会经核对身份证,确认所住楼栋7天内无阳性感染者,现场加做抗原检测,阴性后即可放行。如所在居村委近期没有统一检测核酸,返岗人员无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现场抗原检测阴性也可放行。
三是严格返岗人员交通管理。根据市防控办有关出行要求,员工返岗过程中,不得采用公共交通方式,可以由公司接送,也可通过市交通委联系租赁包车,实现点对点返企,不得前往无关区域。
公司接送返岗的,需明确接送车辆及司机相关信息,明确每辆车的接送员工信息,实现定车定人。接送车辆信息随返岗人员信息同步报区金融主管部门。
接送当天,司机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路前要加测抗原,抗原阴性才可接送员工。
六方面落实封闭管理
《方案》还提出若干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组织领导体系,逐级落实防控责任,坚持“一司一方案”“一网点一方案”,坚持人、物、环境同防等。
第二,建立联动机制。各金融机构应服从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自觉融入所在地疫情防控网格等。
第三,加强员工教育。返岗人员设置2天静默期,落实临时隔离静默和“一天两测”要求(上午抗原检测,下午核酸检测)。
第四,落实封闭管理。对外接触人员要与内部运行人员实行分离管理;张贴“场所码”或安装“数字哨兵”;金融要素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以及有关数据中心、监控中心等的关键核心岗位人员,要实行AB岗备份,确保极端情况下金融服务不中断等。
第五,强化配套保障。已连续封闭运行的金融机构,可参照有关规定,向区金融主管部门申请人员轮换,区金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疫情防控部门批准。
第六,完善应急预案。各金融机构要加强疫情突发情况紧急预案制订,设立必要的临时隔离区等。
附:第一批金融机构白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