谜底揭开!"锂王"内幕交易涉及哪只股票?340亿龙头被"打脸"!遭罚没440万,影响多大?

  赣锋锂业参与某上市公司内幕交易一事终于有了正式答案。

  昨晚,赣锋锂业公告称,收到了江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表示,赣锋锂业涉嫌内幕交易江特电机股票案已调查完毕。江西证监局拟依法对赣锋锂业作出行政处罚。

  赣锋锂业董事长、总裁李良彬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会秘书欧阳明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江西证监局拟对李良彬和欧阳明给予警告和罚款,同时对赣锋锂业罚没约440万元。赣锋锂业表示,上述行政处罚或影响目前赣锋锂业分拆子公司上市的进程。

  此前,市场对赣锋锂业究竟参与哪家公司的内幕交易多有猜测。当时,赣锋锂业董事长李良彬向媒体表示,公司是涉嫌参与了江特电机的内幕交易。不过,当时江特电机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去年12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原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与赣锋锂业无任何关联关系;公司没有收到任何关于赣锋锂业本次被立案的相关信息;证监会对公司立案的现场调查工作已完毕,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投资建设和“探转采”等工作造成影响。

  江特电机寻求战略投资者化解退市风险

  2020年4月29日,江特电机披露公告称,由于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2020年6月8日,江特电机向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政府呈报《化解江特电机退市风险措施报告》,提及多项“预防面值低于1元退市的措施”,其中包括“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强二级市场信心”等。

  谜底揭开!

  不晚于2020年6月9日,江特电机董事卢顺民拟定《成为江特电机第一大股东方案》,发送给时任董事长朱军。该方案详细说明了战略投资者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及股票增发方式成为江特电机第一大股东。江特电机总裁梁云、时任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闵银章等高管人员按此方案积极寻找战略投资者。

  2020年6月起,赣锋锂业在袁州区政府的推动下与江特电机接洽。2020年6月18日,赣锋锂业董事长、总裁李良彬,时任董事会秘书欧阳明,副总裁、财务总监杨满英等赴江特电机考察,双方就合作事宜进行交流。

  2020年7月4日,赣锋锂业向袁州区政府提出收购江特电机的诉求。2020年7月8日,袁州区政府对赣锋锂业的诉求进行回复。2020年7月13日,江特电机和赣锋锂业在袁州区政府的组织下举行会谈。

  2020年8月12日,江特电机和赣锋锂业签订《合作备忘录》,约定赣锋锂业独家认购江特电机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江特电机总股本的30%),成为江特电机的控股股东,李良彬成为江特电机实际控制人。

  2020年8月13日,江特电机披露《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称,江特电机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随后,赣锋锂业对江特电机开展尽职调查。2020年8月20日,江特电机披露公告称,因双方未能就避免同业竞争的解决方式等关键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江西证监局表示,江特电机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行较大变化”,在依法公开前系《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20年6月9日,公开于2020年8月13日。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8月13日。

  赣锋锂业高管李良彬、欧阳明、杨满英,江特电机相关董事及高管人员,宜春市及袁州区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其中,李良彬、欧阳明知悉时间不晚于2020年6月18日。

  截至12月7日收盘,江特电机报19.86元/股,总市值33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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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嫌内幕交易“*ST江特”股票

  “赣锋锂业”证券账户于2015年5月15日在长江证券新余堎上路营业部开立,该账户归赣锋锂业所有,由证券部具体负责投资管理。受赣锋锂业董事长、总裁李良彬决策安排,由公司董秘欧阳明具体负责,证券部员工具体操作,“赣锋锂业”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ST江特”股票。

  2020年6月22日,赣锋锂业转入3000万元至“赣锋锂业”证券账户。2020年6月23日至7月2日,“赣锋锂业”证券账户买入“*ST江特”股票1567.77万股,买入金额2648.38万元;2020年7月8日至7月9日全部卖出,卖出金额2763.29万元,获利110万元。卖出股票所得资金沉淀在“赣锋锂业”证券账户中。

  证监局表示,以上违法事实,有江特电机相关公告、相关证券和银行账户资料、交易记录、交易所计算数据以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赣锋锂业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证监局表示,对赣锋锂业的内幕交易行为,赣锋锂业董事长、总裁李良彬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会秘书欧阳明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局拟决定:没收赣锋锂业违法所得110万元,并处以330万元罚款;对李良彬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欧阳明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赣锋锂业表示,该处罚可能会对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拆上市产生影响,最终结论以江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吸取教训,强化内部治理规范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提高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避免类似问题的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