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鼓励外贸企业培育自有品牌

  5月10日,红星资本局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等14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的通知。通知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在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衔接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同时还要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打造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 

  在法规制度方面,《通知》提出,推动修订妨碍内外贸一体化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清理纠正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不公平做法和隐性壁垒。

  在培育市场主体方面,引导支持企业提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品牌营销、渠道网络等能力,培育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

  《通知》提到,支持商贸、物流企业“走出去”,整合市场资源,建立国际化营销、物流和售后服务网络。鼓励外贸企业培育自有品牌,加强与国内品牌商、商贸企业、制造企业、电商平台等合作,拓展内销渠道。

  塑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企业品牌。建设一批农产品产地市场,着力打造优势特色农产品内外贸一体化流通枢纽。

  红星新闻记者 王田

  编辑 余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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