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易主,连环爆雷!前任董事长、现任副董事长、董事全部违规
前任董事长私借公章,现任副董事长、董秘信披违规。上市后,经历了两次实控人变更。这家上市公司究竟有多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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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董事长被处罚
12月6日晚,杭州高新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对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共同借款事项,公司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2018年、2019年相关定期报告中如实披露。
公告显示,杭州高新涉嫌违法的事实主要包括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以及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情况两大方面。
具体来看,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方面,2018年2月至2019年7月期间,时为杭州高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高长虹通过杭州高新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并间接划转至高长虹控制的企业或其债权人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2018年累计发生额63554.43万元,2019年累计发生额114260万元。
2019年3月22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并以杭州高新名义与黄素凤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00万元。杭州高新认可黄素凤将上述借款通过上海中色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划出,并授权黄素凤将上述款项划付至时为杭州高新控股股东且由高长虹控制的高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当日,上海中色分三笔各1000万元划款至高兴集团账户。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方面,2018年6月18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以杭州高新作为高长虹及其妻子楼永娣、高兴集团共同借款人,与宋成栋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700万元。2018年6月29日,宋成栋将3700万元转入高长虹个人账户。
2018年7月5日,高长虹向宋成栋借款4000万元。该笔借款未签订借款合同。2019年10月23日,因未能偿还剩余借款,高长虹私自将杭州高新1202.81万元承兑汇票交给宋成栋作为还款担保。2019年12月31日,万人中盈(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高长虹偿还杭州高新1202.81万元。
2019年3月22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以杭州高新作为高兴集团共同借款人,与上海福镭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150万元。高长虹、楼永娣、缪勇刚在相关《保证合同》上签字,为前述借款提供担保。2019年3月22日,上海福镭德将1150万元转账给高兴集团。
2018年4月27日、7月10日,高兴集团与杭州余杭众保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两份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和3700万元,高兴集团于签订合同当日实际收到款项。借款到期后,高兴集团无法偿还前述借款,剩余本金合计4279.12万元。
2019年4月,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与余杭众保签订两份保证合同,由杭州高新为高兴集团的前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落款日期倒签为“2018年4月27日”和“2018年7月10日”。
2019年5月18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以杭州高新作为高兴集团共同借款人,与杭州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借款保证合同,借款金额4000万元。由杭州天眼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双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双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长虹、楼永娣作为担保方,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中小企业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将4000万元转账给高兴集团。
2019年6月27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以杭州高新作为高兴集团的共同借款人,与浙江物产中大联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4000万元。高长虹、楼永娣、缪勇刚、双溪房地产、双溪旅游公司与物产金融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物产金融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将4000万元转账给高兴集团。
此前,杭州高新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调查完毕,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杭州高新董事长高长虹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并对高长虹采取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此外,杭州高新多位高管也一并被罚,其中包括时任杭州高新财务总监缪勇,时任杭州高新董事、总经理楼永富,以及时任杭州高新董事会秘书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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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控人多次变更
而在曝出资金占用问题之前,高长虹就已在密集减持杭州高新并退出控制地位,2019年9月高长虹向吕俊坤转让公司控制权。
不久后,吕俊坤也出事了。今年6月末,杭州高新再次易主,胡敏通过东杭集团竞拍获得杭州高新控制权。
奇葩的是,两次大股东易主,换来的还是混乱的内控制度。
2022年7月11日,杭州高新收到通知,近日,控股股东东杭集团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4月28日,东杭集团作为杭州高新5%以上股东,通过司法拍卖、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最终累计权益变动增加5.65%。不过,在权益变动比例达到5%时,东杭集团未按规定停止买卖杭州高新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直至2022年4月29日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东杭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今年11月28日晚间杭州高新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副董事长叶峰、董事周建华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叶峰涉嫌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限制期转让等,周建华涉嫌短线交易等,证监会决定对二人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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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规则还是另有隐情?
前任,现任,全都违规。这家公司确实够奇葩。是不懂上市公司信披制度,还是故意为之,我们不得而知。
只是,上述种种问题曝出,显示杭州高新这家公司确实问题多多。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也堪忧。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2年上半年,杭州高新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53亿元、6.97亿元、4.11亿元、3.87亿元、1.66亿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亏损0.21亿元、1.86亿元、1.86亿元、0.48亿元、0.07亿元,累计亏损约4.4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