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终止内蒙古对外投资事项,将拟投资的光伏项目的项目地选在宁夏石嘴山

  金融界12月7日消息 江苏阳光公告,因产业政策、地方政策和当地实际情况等有关客观因素,公司投资所需条件在包头不能尽快实现,经评判,公司决定将拟投资的光伏项目的项目地选在宁夏石嘴山。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宁夏澄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宁夏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拟在宁夏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规划建设年产10万吨高纯多晶硅项目和年产10GW拉晶切片、10GW电池片和10GW组件项目。公司拟先行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高纯多晶硅项目,项目投资金额约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