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举报被殴打致残?华大基因回应核酸检测不准被举报:系恶意诋毁
金融界12月5日消息 近日,一位自称“王德明”的男子近日实名举报华大基因核酸检测不准,并表示自己因举报被殴打致残。
对此,华大集团发文回应称系恶意诋毁。华大基因声明,华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地开展业务,开发的新冠核酸检测试剂盒已经取得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资质认证,核酸检测准确度符合行业标准,临床使用评价积极。
截至发稿,华大基因股价下跌4.77%,报56.14元。
声明全文如下:
关于王某明恶意诋毁的严正声明
近日,王某明通过社交媒体不断造谣,编制各种视频、文字资料,恶意诋毁华大业务和相关管理人员,对关心华大的朋友造成干扰。在此,我们声明如下:
第一,自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间,王某明在与华大合作期间出现多项严重违约行为,华大依法解除与其合作。此后王某明向华大提出高额无理“索赔”,并从2018年开始通过自媒体多次捏造事实诋毁公司,就此,华大已通过司法诉讼进行维权。2019年8月28日,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作出判决:被告王某明所属公司向原告华大支付服务费143090元及拖欠的违约金。但被告拒不执行。考虑到其经济情况及其公司破产现状,华大决议不予追讨,但其反而变本加厉扭曲事实、编造谎言,通过个人自媒体持续诋毁华大,对此,我们难以理解又深感愤怒。
判决书详见《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粤0308民初347号》
第二,王某明长期以“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主任”名义发表诋毁华大文章。事实是,“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这一机构属于违规捏造,所谓“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红头文件及两枚公章也均为伪造。该公章已于2018年7月被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依法注销。2020年8月27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公章注销合理性做出终审判决。
判决书详见《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9)苏01行终946号》
第三,王某明屡次对华大进行造谣诋毁,毫无底线,侵犯华大名誉权,其微博、微信账号也已经多次被平台永久封禁。就此,华大已通过司法诉讼进行维权。2019年10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终审判决:被告王某明对原告华大的名誉权侵犯成立,要求被告王某明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但被告拒不执行,《人民法院报》于2020年9月18日刊登强制执行通告,重申判决结果。
判决书详见《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粤03民终11727号》、《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粤0308执1038号》
第四,王某明自称“被暴徒殴打致伤残”一事,经核实,2020年10月27日,第十五届国际基因组学大会(ICG-15)在武汉举办期间,王某明在无报名、无邀请情况下,通过非正常手段闯入会场,破坏会议的正常秩序。经会议承办方劝离后,再次潜入会场寻衅滋事。现场与其发生冲突的不是华大员工,此事已经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第五,华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地开展业务,开发的新冠核酸检测试剂盒已经取得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资质认证,核酸检测准确度符合行业标准,临床使用评价积极。
相关资料可参见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室间质量评价结果报告》
互联网从不是法外之地。王某明与华大之间原本是商业纠纷,并有司法判定结果。但其不仅不尊重法律,还屡次恶意诽谤华大,捏造虚假信息,煽动公众情绪,对此华大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也恳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支持我们严肃维权。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