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科达收深交所关注函,要求就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相关事项进行说明

  金融界12月1日消息,深交所向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科达”或“公司”)发出关注函。

  关注函称,根据和科达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文件,公司股东益阳市瑞和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成”)向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新集”)协议转让1,000万股上市公司股份(占和科达总股本比例10%)的先决条件包括“协议生效之日起180日内,目标公司的股价不低于15.39元/股”。而和科达2022年11月23日至11月28日的收盘价均低于15.39元/股。

  此外,和科达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期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注函回复公告显示,和科达控股股东深圳市丰启智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启智远”)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资金来源包括阜阳赋颍科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供的2亿元借款,担保条款为“丰启智远股东100%股权质押”。公开信息显示,丰启智远的唯一股东深圳市丰启领航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已经100%质押,质权人为益阳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和科达原控股股东瑞和成的第二大股东。

  深交所对上述事项表示关注,要求和科达在与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核实的基础上,就以下问题进行书面说明:

  1.结合合同的具体约定,说明瑞和成和安徽新集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已自动失效;如是,进一步说明丰启智远前期为瑞和成上述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进行担保而向安徽新集质押的800万股上市公司股票是否相应解除质押,并就协议转让事项和股权质押事项及时披露进展公告(如适用)。

  2.说明丰启智远为自筹收购资金而与借款人阜阳赋颍科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约定的担保条款(即丰启智远股东100%股权质押)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出质人、质权人、出质标的股权、质押日期等,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并说明借款人阜阳赋颍科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益阳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瑞和成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

  3.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