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出炉 符合条件的危困公司可破产重整

  记者11月23日从监管部门获悉,《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已印发,在优化制度规则体系、聚焦公司治理深层次问题、优化上市公司整体结构、健全打击重大违法长效机制等八个方面提出相应措施。

  业内人士表示,伴随新一轮方案的深入推进,有望打造职责清晰、流程规范、运转高效的上市公司监管新格局,引导督促上市公司形成一套符合中国国情、适应上市公司实际、行之有效的公司治理约束机制,推动上市公司整体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坚持四方面原则

  2020年10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出台。此后,有关部门对相关重点举措分解细化,包括完善信息披露、并购重组、退市等,推动上市公司质量稳步提升。两年来,上市公司数量快速增加,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如果说过去两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的主要特点是‘治乱’;那么,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一轮方案的核心将是‘提质’。”证监会上市部主任李明表示,证监会力争用3年时间,大力推动上市公司“五种能力”持续提升,使上市公司结构更加优化,市场生态显著改善,监管体系成熟定型,上市公司整体质量迈上新台阶。

  记者了解到,新方案主要坚持四方面原则,包括坚持立足国情市情,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坚持监管主责主业,坚持共建共享共治。

  优化整体结构

  据了解,新一轮方案在优化制度规则体系、聚焦公司治理深层次问题、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优化上市公司整体结构、推动上市公司稳健发展、健全打击重大违法长效机制、加快上市公司监管转型、形成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等八个方面提出相应措施。

  其中,在聚焦公司治理深层次问题方面,核心措施包括:健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引导独立董事归位尽责、权责匹配、有效履职。推动完善公司治理内部机制,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义务,完善法律规则,加强责任追究。引导各类主体有效参与公司治理,促进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建立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常态化机制,督促上市公司加强与投资者沟通。着力解决治理领域突出问题,督促解决一批长期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减少控制权争夺中的乱象。

  在优化上市公司整体结构方面,核心措施包括:在入口端,持续落实优化发行上市条件的要求,严把审核质量关,加大资本市场对优质企业的扶持力度。在融资端,持续优化资本市场融资制度,完善并购重组监管机制,更好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贯通融合。在出口端,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坚决把“空壳僵尸”和“害群之马”清出市场;优化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制度,支持符合条件且具有挽救价值的危困公司通过破产重整实现重生。

  在健全打击重大违法长效机制方面,核心措施包括:严格防范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从完善法制、优化机制、强化发现查处力度等方面综合施策,构建综合防治体系。对第三方配合造假行为,探索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操纵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指使公司造假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强化行政、刑事、民事责任追究。

  “随着新一轮政策措施深入实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将步入优化供给、合力推动的新阶段,有望在提升上市公司治理能力、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迎来新进展。”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